新形势下中欧数字领域合作态势及对策

0

张春飞 邱晨曦 李 侃

摘 要: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中欧关系行稳致远和欧洲一体化水平持续提高,数字领域已成为中欧政策对话的重点、产业合作的关键纽带和科研交流的前沿窗口。但是,随着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受产业实力消长、俄乌冲突、中美竞争等因素影响,欧洲不断推进战略自主,构建“数字主权”和“技术主权”,中美欧三足鼎立的国际数字发展格局正在日渐呈现。当前中欧在数字领域的合作正持续深化,新形势下我国亟须调整优化对欧数字合作策略,在管控分歧、管理预期上采取更主动姿态,以扩大开放和优化公平竞争作为突破口,牢牢把握6G等数字技术标准、产业数字化转型、工业数据空间、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等合作方向,积极构建中欧数字合作新框架,力促中欧数字合作走深走实。

关键词:中欧数字合作;战略自主;技术主权 

一、中欧数字合作的经验和成效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中欧关系行稳致远和欧洲一体化水平持续提高,中欧经贸往来日益紧密。在过去四十多年中,中欧数字合作的宽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取得了丰硕成果,数字领域已成为中欧政策对话的重点、产业合作的关键纽带和科研交流的前沿窗口。

(一)不断提高对话层级,凝聚合作共识

中欧政府对话级别在数字领域内持续上升。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欧政府间数字对话经历了“工作组”“部长级”到“国家领导人”的持续升级,为推动中欧数字领域务实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1998—2001年,在《中欧科技合作协定》框架下,双方成立了“中欧信息通信技术合作工作组”,2001年更名为“中欧信息社会对话工作组”。2009年,该对话机制升级为“中欧信息技术、电信和信息化部长级对话”。2020年,为进一步加强中欧数字对话和磋商机制,双方首次开展中欧数字领域高层对话。

中欧数字合作议题覆盖范围不断拓展。一是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具体合作框架。双方政府联合发布并落实《中欧5G战略合作联合声明》,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与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签署谅解合作备忘录,建立智慧城市合作框架等。二是发布合作报告,持续凝聚技术共识。双方共同发布《中欧物联网架构共同声明》《中欧物联网标识白皮书》《中欧物联网和5G标准化白皮书》《中欧智慧城市合作白皮书》等报告成果,持续凝聚双方产业在标准化、体系架构、互操作性和应用实践等领域的技术共识。三是启动合作项目,举办系列会议活动。双方启动了中欧智慧城市合作试点、中德智能网联汽车等合作项目,推动技术共识向产业实践落地;举办了中欧智慧城市论坛、中欧5G与物联网研究合作会议、未来网络研究以及试验床建设研讨会等一系列重大合作活动,带动双方产学研用各领域开展深入全面分享交流。

(二)产业合作稳步升级,夯实中欧经贸基础

随着我国信息通信市场放开,中欧数字领域经贸往来密切,数字产业相互依存度持续提升。信息通信领域是我国对外开放较早的产业,自改革开放以来,欧洲主要信息通信跨国企业如阿尔卡特、西门子、爱立信、诺基亚等先后加大对华投资,中国迅速成为欧洲跨国公司的重要市场。从吸引欧洲投资,到承接国际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再到主动出口信息通信产品和服务,我国与欧洲的数字产业互动密切。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中欧信息通信货物贸易额从2003年的237亿美元,跃升至2021年的1765亿美元,数字产业依存度持续加深。

伴随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广泛渗透,中欧产业围绕数字化转型的合作持续深入。基于欧洲原创性技术、我国创新环境和应用场景多样性上的互补优势,双方围绕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应用需求、技术研发和商业模式开展多种合作,重点推进物联网、车联网、智慧医疗、智慧城市、数据空间等数字技术应用领域的交流,共同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规模化发展。

(三)科研交流持续深入,共享创新发展成果

科研交流合作机制日益完善,互惠程度持续增强。自1998年《中欧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签署以来,欧盟的研究、技术开发和示范框架计划正式对中国开放。在我国参与的第五次(1998—2002年)、第六次(2002—2006年)和第七次(2007—2013年)欧盟框架计划中,信息通信领域一直是双方合作的重点。2015年,中欧双方在“地平线2020”项目框架下,共同倡议设立联合资助机制(CFM),调整优化了过去的合作模式,共同确定科研选题,进行科研投入,并共享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中国积极邀请欧洲企业参与科研专项。2013年,中国“863计划”启动5G系统前期研发项目时,邀请爱立信、诺基亚、西门子、阿尔卡特朗讯等多家欧洲企业开展联合研究。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实施的科技重大专项也向中国境内注册的欧洲企业开放。

回顾过去的中欧数字合作,中国信息通信行业在开放合作中获得先进技术、资金支持和管理经验,欧洲获得了中国市场发展机遇和丰厚收益,同时为进一步深化数字合作积累了有益的历史经验。一是坚持政府引导。中国政府 始终从战略和长远角度看待中欧关系,坚持对话合作仍然是中欧关系的主导面,互利共赢仍然是中欧合作的主基调,从战略高度与务实层面构建合作框架,在国际风云变幻中以发展为目标引领中欧数字合作行稳致远。二是坚持求同存异。三是坚持互利共赢。在中欧数字合作伊始,中国即确立了优势互补的合作思路,通过“市场换技术”、人力培训等方式,实现了中国与欧盟的互利共赢。

二、新形势下中国深化对欧数字合作的方向

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存在新变化和新挑战,但也应看到,中欧紧密的经贸联系、共同的战略利益并未改变,中欧经贸基础与内生需求仍为中欧数字合作提供广阔空间。

欧盟数字产业对中国仍存在较大市场依存度。经过四十多年的相互开放和深入合作,中欧数字经贸基础深厚且稳固,近年来仍保持强劲增长势头。自2003年中欧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来,欧盟连续16年成为中国最大贸易伙伴。根据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中欧贸易总额高达6495亿美元,中国首次跃升为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2021年,在疫情和欧盟对华战略调整的背景下,中欧贸易总额仍高达8281.1亿美元,实现了27.5%的高速增长, 其中信息通信产品贸易额占比长期保持在五分之一左右。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一季度,中国对欧出口8666.7亿元,其中三分之二为机电产品,增长了5.7%;自欧进口4708.7亿元,增长5.2%,其中逾五成为机电产品。中欧双方在数字领域的技术联系和市场依存度依然较深。

中欧双方数字化转型的战略目标和实现路径存在共同诉求和广阔合作空间。一是均将数字化转型列为中长期战略。中欧均将数字化转型视为两大经济体未来5—10年的发展方向和发展动能,并将数字技术创新、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数字化转型视为重点方向。二是均强调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双方在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和路径上具有较高共识。三是均坚持开放是发展的重要基础。欧盟“开放的战略自主”和中国“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双循环”战略均强调要通过开放合作的方式实现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努力打破制约知识、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流动的壁垒。

欧盟在数字治理领域的“规则引领者”定位需与中国合作才能真正实现。欧盟已围绕数据、平台、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出台一系列治理规则和标准,并力图在全球范围内持续扩大影响。中国近年来大力推动数字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在探索中国数字治理方案的同时积极推动与高标准国际规则接轨。中欧均坚持多边主义,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中欧继续深化数字合作的前景广阔。

(一)保持战略耐性是中欧关系振荡期的总基调

一是展现主动姿态,在对欧数字合作中保持战略耐性。在欧盟“技术主权”“数字主权”数字化转型战略下,中国需要保持更大的战略耐性,以积极主动的姿态灵活巧妙地应对,尽力消除分歧干扰,推动中欧数字务实合作取得新成效。

二是坚持数字治理交流,避免经济和技术问题政治化。从2010年至今的十一次中欧信息通信部长级对话来看,中欧在不断深化数字产业交流合作的同时,也持续围绕立场存在差异和分歧的数字治理领域展开对话。双方在对话中都曾多次表明希望增进彼此对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的理解,在人工智能问题上保持对话,以增信释疑,管控分歧,为产学研各领域合作预留空间。

三是动员多方力量开展对话交流。受疫情影响,中欧人员流动和往来受到影响,欧洲内部对华友好声音容易被网络不实舆论裹挟。随着疫情趋势好转,交通、人员往来逐步恢复正常,需要加快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大规模的灵活对话,充分反映中欧双方各利益主体的认知和诉求,同时塑造立体化、多元化的中国形象。

(二)回应欧方核心关切是未来合作的突破口

中国应积极应对中欧贸易摩擦并稳定改革预期,重点选择与中国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方向一致的领域,主动回应欧洲企业在华经营的核心关切。

一是稳步推进中国云市场对欧开放。中方已迈出了云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步伐,有效回应了欧方诉求。未来应更好利用中国云市场开放吸引力,要求欧盟公平、非歧视地对待中国信息通信企业,共同扩大数字贸易和投资。

二是完善数字营商环境,增强欧洲企业获得感。中国坚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主动作为,加快落实《外商投资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的改革要求,着眼于优化并简化流程、强化信息披露、加快标准认证与国际接轨等具体举措,增强在华欧洲企业依法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标准制定等方面的获得感。

(三)巩固既有项目基础是稳固合作的关键

中欧在四十多年的数字合作中,打造了诸多合作亮点和热点,需系统梳理既有项目,以优化资源配置,集中突破,取得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早期收获成果。从近年来中欧重大会议的表态尤其是ICT对话成果来看,双方数字合作诉求较为明确。

一是5G/6G等新兴数字技术标准制定和部署。技术标准决定了技术创新的发展方向。目前,中欧产业界对新兴技术标准合作持较积极态度。如2022年6月,中国IMT2030(6G)推进组与欧洲6G智慧网络和业务产业协会(6G-IA)签署6G合作备忘录;中国欧盟商会《抢占先机:得标准者得市场》报告指出,许多欧洲公司将中欧标准兼容视为在华投资的考虑因素之一。

二是产业数字化转型。产业数字化转型是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引擎。中欧在工业、汽车和医疗三大行业拥有紧密的产业链、供应链和市场联系。欧盟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机械和车辆贸易产品在欧盟对华进口和出口占比均超过半数,中国是欧盟医药品第四大出口国和第三大进口国,密切的经贸联系为双方数字化转型合作奠定了重要基础。目前,中欧已在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车联网、智慧医疗领域开展了密切的产业合作,尤其是围绕“工业数据空间”的合作已成为双方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推动数字经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抓手,深化相关合作将助力双方加快数字化转型。

三是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双化协同”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资源共享和集约建设的关键路径。在俄乌冲突持续、能源危机加剧、欧盟安全焦虑加深背景下,绿色发展议题是由欧洲主动提出的合作领域。欧盟将能源、工业、建筑、农业、交通视为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的优先领域,中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将相关领域列入了数字化转型重点方向。目前,中欧在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已具备长期合作基础,在中欧能源合作平台上也开展了一系列智慧能源合作,未来应持续扩大“双化协同”领域,为中欧数字合作寻求新的破局点。

(四)搭建新型框架是推进数字领域务实合作的立足点

近两年,尽管中欧数字领域政府间对话仍在进行,但实质性成果有所减少。中国应加大对欧合作的议程设置,主动探寻欧方对不同细分领域的合作意愿,力争在更多务实领域上有所突破。

三、深化中欧数字合作的总体框架和优先行动

在当前形势下,迫切需要探索构建中欧数字合作的新框架。建议采取政府和产业“双轨”推进战略,做好“下限托底”和“上限拓展”;明确四大行动支柱,勾勒优先合作范围,制定中欧数字合作路线图。

(一)以“双轨战略”勾勒中欧数字合作新框架

政府主导构建“托底”机制,划定中欧数字合作下限。一是建立政府对话不中断的共识,保证中欧数字高级别对话、中欧部长级信息通信技术和信息化对话等机制畅通运行;以澄清战略意图和解决具体问题为核心,提升对话质量,完善落地渠道。二是建立数字合作安全管控机制,针对当前数字领域合作面临的挑战,考虑明确中欧数字领域“分歧清单”,就清单上的内容积极对话,清单外的领域尽量放开。

发挥产学研主动性和创造力,持续拓展数字合作“上限”。持续发挥产学研各界创造力,消除沟通交流障碍,快速释放合作潜力,不断提升数字合作的广度、宽度和深度。一是以产业组织对接合作塑造共生共荣的产业生态。产业组织聚集产业合力,在需求对接、业务关联、市场融合、经营协同等方面具有先天优势。持续提升各方在标准制定、测试认证、供需对接上的合作水平,有助于构筑中欧数字产业间共生共荣的良好生态。二是以重大项目为牵引打造共建共享合作示范。重大联合项目能有效带动和激励各方开展合作,应更好发挥现有渠道作用,积极打造中欧合作项目精品。继续鼓励中欧研究机构联合申报中国重大科研项目,优化欧洲企业和研究机构申报程序,扩大对欧项目比例;鼓励中国企业和研究机构以多种形式申报“地平线欧洲”计划。三是以科研人员交流力促互学互鉴、共同成长。可设立中欧数字领域共同奖学金,共同打造一批在数字创新前沿领域的领军人才。

(二)聚焦“四大支柱”实现中欧数字合作重点突破

共同促进新兴技术标准制定。在网络联接方面,建议以6G等移动通信技术联合研发、统一标准制定为关键点,以中欧标准组织定期例会和联合项目为依托,巩固深化标准合作。在量子信息方面,加强中欧专家和企业在ITU-T、ISO/IEC相关组别标准合作。

共同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深化重点领域合作,在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智慧城市等中欧合作基础较好的垂直领域,共同推动技术演进和应用转化。促进产业联盟对接,以“中德智能制造科技创新合作联盟”模式为范本,促进欧洲“处理器和半导体技术”“工业数据、边缘和云”等产业联盟与中国对接,联合开展技术研发、产业培育和市场开拓,推动最佳实践经验共享,共同发布白皮书和案例集。

共同扩大数字贸易和投资。加快推动《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落地实施,稳步推进中国云计算市场对欧开放,力促欧盟放宽对中国信息通信企业的安全审查,实现中欧数字市场的实质性扩大开放。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发展环境,落实《外商投资法》要求,保障在华欧洲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等。

共同塑造数字治理规则。在数据治理上,建议以工业数据流动和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为突破口,加强可信工业数据空间系统架构与欧盟标准对接,推动工业数据跨境流动,携手构建中欧协同的工业数据生态。在人工智能治理上,建议通过高频对话有效管控人工智能治理分歧,从解决具体共性问题出发推动技术研发和应用层面的合作。

参考文献:

[1]欧盟委员会. 欧中战略展望[Z],2019.

[2]欧洲议会.新欧中战略[Z],2021.

[3]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 2021年数字经济报告[R], 2021.

[4]中国欧盟商会. 抢占先机:得标准者得市场[R], 2021.

[5]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 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数据库[DB].

[6]欧盟统计局. 欧盟统计局数据库[DB].

[7]埃信华迈. IHS Markit数据库[DB].

(作者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 

评论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