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强国战略中发挥数字创意产业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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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生

数字创意产业是新时代我国着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从国家战略的角度来说,推进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是实施文化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国家文化数字化和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从产业实践的角度来说,数字创意产业打破了传统文化产业的格局,确立了文化与科技“双向赋能”的发展模式,成为新时代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重要探索。近年来,在文化科技深度融合以及新业态快速发展带动下,我国数字创意产业实现爆发式增长,其中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增长速度明显,成为文化强国建设中的重要实践。

数字创意产业跃升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现出这一产业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第一,数字创意产业引领科技创新风潮。未来科技竞争的全球格局愈加激烈,数字创意产业以重大技术突破为基础,虚拟旅游仿真、数字藏品、数字虚拟人、语言大模型AI同声传译等内容产品的出现,不仅极大拓展了业态的边界,而且新的场景需求又进一步推动了技术的迭代更新。第二,数字创意产业引领消费新时尚。消费是社会再生产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驱动经济增长的关键引擎。数字创意产业所创造的消费活动集中体现在数字文化消费活动中,网络视听、数字出版、网络游戏、线上演播等数字业态保持较快增长态势,智能眼镜、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虚拟数字产品等引发新一波消费热潮。第三,数字创意产业引领文化发展新模式。当前,文化发展模式已从资源集聚、内涵创新向IP引领的模式转变,数字创意产业高度注重文化IP在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王者荣耀”“流浪地球”“故宫文创”等品牌已经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创意产品的概念,成为具有高度资源聚合能力、较高品牌辨识度和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文化IP。第四,数字创意产业引领文化“走出去”新路径。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有赖于先进文化的创造和传播,数字创意产业的创造与创新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代数字创意相结合,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我国以往在文化“走出去”过程中有“故事”但却不会“叙事”的短板。无论是《率土之滨》《万国觉醒》等国风游戏、取材敦煌壁画的虚拟数字人等内容产品,还是Tik Tok、爱奇艺海外站(iQIYI)、阅文集团旗下海外门户起点国际(WebNovel)等网络平台,都收获了一波海外粉丝,成为推动中国故事走向全球的重要力量。 

数字创意产业在多方面体现出的战略性引领作用,意味着数字创意产业是未来促进创意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文化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所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积极培育新业态,勇于开创新赛道。《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2022)》和《“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等已把发展数字创意产业作为重点关注的内容。当前,随着新兴技术的不断更迭,数字创意产业的业态不断丰富和拓展,数字创意产业在引领新供给、新消费,促进生产数字化、传播网络化、服务智能化、消费信息化等方面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在产业实践中,数字技术与文化创意、设计服务、文旅体验、演艺会展等领域深度融合,数字创意产业逐渐成为知识技术密集、行业互动性强、供给产品优质和成长潜力巨大,且集生产、内容、应用、传播和服务等于一体的新型经济形态。因此,在实施文化强国战略过程中,进一步发挥数字创意产业的引领作用,需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坚持以先进文化为引领的价值导向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丰富人民精神世界”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把“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作为未来五年文化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数字创意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业态。因此,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必须坚持先进文化的引领。数字创意产业具有文化和经济的双重属性,一是数字创意产业创造具有思想内涵的精神文化类产品,能够对消费者的价值观乃至整个社会风尚产生直接影响;二是数字创意产业能够创造经济价值、带动就业,成为区域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这也就意味着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必须把握好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当前数字创意产业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坚持先进文化引领的价值导向,在影视、演艺、旅游等传统类别的文化行业中通过主题创意讲述“中国故事”,以融合沉浸式体验和可视立体化的呈现方式展现与传播中国文化、中国精神,取得了市场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以抖音、B站和腾讯等为代表的科技文化企业平台,积极利用自身的内容生产和传播优势,根据“Z世代”年轻人的消费喜好,提供时尚化、潮流化和多样化的文化产品,成功依托短视频让“红色文化”、国潮文化圈粉新一代青年。因此,无论是传统类别的文化行业,还是以文化科技融合为支撑的新业态,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才是数字创意产业的生命线。也只有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效统一的文化内容,才能为数字创意产业的守正创新提供强力支撑。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一种产业形态的数字创意产业不能一味趋附于市场,盲目地追逐市场份额和消费者数量,更不能通过调侃历史、戏谑先辈、污蔑英雄的噱头博取流量。所以,只有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先进文化的价值导向,才能保证数字创意产业充分发挥其承载的各项社会功能,实现其被赋予的使命,从而增强数字创意产业在文化强国建设道路上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

二、强化以历史文脉为特色的内容传承

历史文脉是数字创意的重要内容源头,赓续历史文脉不仅仅是对文化遗产、建筑遗址、手工技艺等进行静态保存,更重要的是把历史文脉中蕴含的精神、智慧、人物、事件等要素通过数字创意的形式展示出来。五千年文化的深厚积淀,从夏商周的青铜文化,到汉唐宋元的赋诗词曲,再到明清的戏剧小说,已形成了广泛的文化共识和市场认知。因此,在当代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过程中,以现代形式活化利用历史文脉,不仅能在数字文化业态中激发文化生产的内生活力,破解文化内容贫瘠的瓶颈,更能够凭借历史文脉的文化共识快速有效地进行市场拓展。从《西游记之大圣归来》里程碑式崛起,到《长安三万里》的诗意之旅,从河南卫视《“中国节日”系列节目》的新画风,到《典籍里的中国》的新演绎,古韵之美、国潮之风频频“破圈”,充分彰显出我国历史文脉在当前的数字内容生产中依然具有直抵人心的魅力。因此,历史文脉是中国数字创意产业现代化最深厚的内容基石,强化以历史文脉为支撑的内容传承,是数字创意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品质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这也就意味着根植于历史文脉,才能确保我国数字创意产业的现代化发展之路有深厚的文化给养。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在技术全球共通性的前提下,基于历史文脉的当代文化生产,构成了我国数字创意产业最鲜明的文化基因和内容特色。但是,以数字创意的形式传承历史文脉,绝不是简单地用数字技术把文化遗产进行纯粹的记录存档,也不是以影像的方式进行“时光穿越”。从本质上说,活态传承的核心要义在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历史文化,即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价值、内容形式加以提炼,并通过现代化创意熔铸到数字文化产品中,从而在文化内容和形式上搭建起历史与现代的桥梁,使文化产品彰显出传统韵味与时代特色。

三、打造以“双向赋能”为支撑的场景体验

数字新业态是新发展格局下我国文化发展寻求自身突破和高质量发展的选择,它以文化与科技之间的“双向赋能”为核心支撑,以创造和构建沉浸式、互动式的场景体验为最终导向。场景体验在诸多产业要素中的凸显,彰显出消费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尤其在当前整体消费乏力的背景下,数字创意产业集文化创意与数字科技之力打造的沉浸式体验场景,契合新时代文化发展的新需求和新潮流,有可能成为刺激消费并以消费拉动内需的新增长点。文化与科技的“双向赋能”,创造出更高级别的业态类型,AR/VR/XR和可穿戴设备、裸眼3D技术、智慧文旅等更新了消费的内容和形式,进而生成了数字化、信息化、沉浸化、体验化的文化场景空间。“4D+六面”全景影院打造的长征沉浸式体验区、国潮元宇宙主题乐园(风起洛阳VR全感剧场)、长白山传奇飞行体验馆等,展示出新一代信息和数字化技术在文化场景应用中重大变革,以及在数字科技助力下文化场景体验的巨大创新。因此,文化与科技之间的“双向赋能”不是文化与科技之间的简单叠加,而是内容构建本身具有高度的创意,能够在知识的互动中推进产业的升级和创新。

文化与科技“双向赋能”下的场景,不再是一种纯粹物理性的场域,而是充满着文化、艺术和价值理念的场域,是作为文化与价值观的外化符号。因此,体验场景的打造不能仅重视硬件设施建设,还应深入挖掘场景所能承载的文化内涵,杜绝在场景打造和投资建设中过分追求“媒介立面”“光影炫酷”,片面强调“科技中立”等不良倾向。当前一些灯光秀项目被叫停,以元宇宙、NFT、虚拟货币、电子商铺等为噱头的集资变种时有发生,这提醒我们,依靠技术堆砌和光影复制的场景并不能成为新场景体验的有效载体。因此,打造以“双向赋能”为支撑的场景体验,既应是市场主体之间协作创造的必要条件,拓展创意生成的知识来源,也应从供给和消费两端规范内容秩序,充分释放赋能的潜在效益。

从整体上说,数字创意产业的价值导向、内容传承和场景体验关系到文化生产、传播、消费的相关环节。在新一轮科技竞争和产业竞争中,数字创意产业的产业要素会不断拓展与完善,这就意味着数字创意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的战略引领性仍有更多探索的可能性,也必将为文化强国建设注入新动力。

(作者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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