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转移中心高质量发展影响因素研究——基于国际成功案例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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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树光(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摘 要:本文通过对德国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STC)和韩国技术保证基金(KOTEC)等国外技术转移组织成功案例的分析,探讨了技术转移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因素,指出市场化运营机制、产学研融合生态、国际化深度接轨和专业化服务体系是推动技术转移中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市场化运营机制、构建产学研融合生态、努力突破国际化壁垒、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等建议,以期对国家技术转移中心高质量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技术转移中心;高质量发展;市场化运营机制

当前,全球科技创新空前活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全球技术转移市场也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一、研究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提高成果转化效能”“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当前中国技术转移市场正处于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的关键期,2024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总额达6.8万亿元,同比增长11.2%a。 

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作为链接科研院所、企业及资本市场的重要平台,其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创新体系的效能。本文以德国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STC)和韩国技术保证基金(KOTEC)为例,综合比较德国、韩国等国的成功实践,探讨如何更好地构建和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体制机制,从而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

二、国际技术转移组织的成功经验

(一)德国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

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成立于1971年,是欧洲最大的技术转移机构。史太白起初依靠政府的强力支持,随后逐步实现背靠政府与面向市场相结合的运营模式,再到完全实现市场化运行。经过近50年的发展,已由一个巴登-符腾堡州的技术转移机构发展成为国际化、全方位、综合性的技术转移网络,吸引了各个领域的大批专家学者参与,面向全球提供技术与知识转移服务,2019年史太白总营业额已达到1.70亿欧元,并入选“2020全球百佳技术转移案例”a。

史太白核心体系由两部分构成:公益性的史太白经济促进基金会、专门从事技术转移的史太白技术转移有限公司(见图1)。

史太白关键成功因素可总结为以下四点。一是独特的“基金会+市场化”双轨制模式。史太白构建了公益性的经济促进基金会(StW)与市场化的技术转移公司(StC)协同运作体系。基金会负责品牌建设与资源整合,技术转移公司管理全球约1000个专业技术转移中心,形成“集中管理+分散运营”的灵活机制。二是以专家为核心的网络化组织。中心依托6000多名专家(含700余名教授)构建技术转移网络,专家可自主申请成立技术转移中心并担任负责人。扁平化管理使各中心能快速响应需求,保持灵活的本地化服务。三是产学研深度结合的转移机制。史太白通过“教授企业家”模式,联合高校、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科研人员可兼职转移中心的管理者,将技术直接商业化。四是借鉴双元制教育理念的教育与市场化培训体系。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双管齐下,史太白大学培养兼具技术能力和商业思维的人才,同时为在职人员提供能力测评等定制化培训,提升效率与国际影响力。

(二)韩国技术保证基金

韩国技术保证基金是韩国政府主导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成立于2000年,旨在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提供信用担保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韩国技术保证基金以技术评估为核心构建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技术评级-风险分担-资本对接”机制,并联合金融机构开发技术质押贷款产品,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

其关键成功因素可总结为以下三点。一是政策支持与协同推进。韩国技术保证基金的成功得益于韩国政府的强力政策支持和专门立法保障。同时,其深度融入国家创新体系,深度绑定国家战略产业需求,在半导体、生物技术等关键领域形成专业服务能力,与韩国科技创新政策形成战略协同。二是专业化技术评价体系。韩国技术保证基金建立了科学严谨的技术评价系统,开发了独特的技术鉴定体系(KTRS)和技术信用鉴定人证书制度,能够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精准评估,解决了传统金融机构无法评估技术价值的痛点,显著降低了金融担保风险。三是全流程金融服务创新。基金创新性地设计了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支持方案。从初创期的技术担保贷款,到成长期的技术升级融资,再到成熟期的市场拓展支持,形成完整的服务链条。其针对大企业与中小合作企业的联合创新项目的“共同项目担保”机制,有效促进了产业链协同。

三、国家技术转移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因素

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这一概念源于科技部2013年出台的《技术市场“十二五”发展规划》。按照科技部对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规划,全国要构建“2+N”技术转移体系。“2”是指在中关村建设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在深圳市建设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N”是指在其他区域建设大区域技术转移中心。截至2025年,全国已布局建设了12家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它们通过整合创新资源、优化服务生态、提供科技支撑、推动产业升级等方式,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提升了区域创新能力,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支撑了产业创新发展。

(一)与国际成功案例进行对比分析

通过对比我国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与德国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和韩国技术保证基金的发展模式,发现三个国家在功能定位、主导力量、风险控制等方面侧重点不同(见表1)。

(二)高质量发展影响因素提炼

研究发现,可能影响我国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市场化运营机制。在服务国家战略的同时,强化市场导向,平衡政府主导与市场活力,在政府监管背景下,引入市场化机制,减少行政干预,注重效率与公平。

二是产学研融合生态。在技术转移过程中,参考类似史太白的“教授企业家”模式等,构建产学研融合发展生态,推动科研机构与企业对接畅通,将有力提升技术供需对接的效率与质量,加速技术产业化。

三是国际化深度接轨。参与全球技术标准制定(如跨境专利许可、数据共享协议),加强技术平台的国际合作,推动技术标准互认,有助于突破技术国际化转移壁垒,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

四是专业化服务体系。专业化的运营团队与知识管理,可迅速响应科研机构与企业需求,提升技术转移服务质量与效率,推动技术转移过程更加顺畅;专业化的技术评价体系,能精准评估技术价值,助力技术与资本对接。

四、国家技术转移中心高质量发展策略建议

通过我国技术转移中心与国际成功案例对比分析提炼的影响因素,发现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亟须突破当前政府主导的模式,构建“政策引导+市场驱动+生态协同”的新型机制,实现自我造血功能,融入全球技术创新体系,具体建议如下。

(一)优化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政策与服务体系

一是优化政策制度体系。在国家层面制定明确的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规划,完善政府支持政策。健全利益共享与风险分担机制,探索“专利共持、收益分成”模式,明确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解决科研成果归属争议;建立快速专利审查通道,缩短技术商业化周期。提供专项资金和税收优惠,对技术转移机构、技术入股交易给予税收减免,对中小企业技术采购提供增值税抵扣。建立评估与监管体系,制定技术转移服务标准,建立动态监管机制,推动我国技术转移规范化运作。

二是构建市场主导机制。推动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市场化运作,弱化技术转移中心的行政职能,推动其向独立法人实体转型,允许其通过服务佣金、技术入股等市场化方式盈利。推动实现技术交易市场化定价,建立全国统一的技术交易市场,引入竞价、拍卖等市场化定价机制,取代政府指导价或行政干预手段。构建竞争性服务生态,鼓励多元主体(如民营技术转移机构、国际中介机构等)参与,形成“优胜劣汰”的服务竞争格局。

(二)构建产学研融合生态,提升转移效率与质量

一是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对接。设立产业需求导向的研发计划,以产业链需求为导向,建立由龙头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的联合实验室或创新联盟,在部分地区的大学或者科技城建设联合实验室或者技术转移学院,引导企业参与科研项目并有效推进成果转化。强化中试与产业化载体建设,在重点产业园区布局中试基地,提供设备共享、工艺验证等服务,优化“实验室-工厂”链接问题。同时,推行市场化项目筛选机制,建立技术成熟度评价体系,优先支持已完成原理验证但需工程化开发的项目。

二是完善资金链与服务链协同机制。建设全要素、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技术评估、概念验证、中试基地等模块,提供技术交易、知识产权保护、融资对接等从实验室到上市的“一站式”服务。优化资金与服务流程的动态耦合机制,将资金分配与服务交付节点深度绑定,实现服务链驱动的资金动态配置;通过资金预算倒逼服务流程优化,实现资金约束反向优化服务设计。创新技术金融产品,开发“技术评估+信用担保”融资工具。试点技术收益权证券化,在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推出技术许可收益ABS产品,吸引保险、养老基金等长期资本。探索“投早投小”,加大对技术转移项目种子轮投资的支持力度。

(三)努力突破国际壁垒,推动技术国际化转移

一是促进国际技术转移标准互认。建立“国际技术转移经理人”资格认证制度,推动与国际技术转移经理人协会的资质互认。完善多边框架下的技术合作协定,深度参与联合国技术银行(UNTB)、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组织,争取规则制定话语权。积极参与国际技术转移联合基金与计划,与欧盟相关机构合作设立联合资助项目,支持气候技术、生物医药等领域的跨国攻关。建立“国际技术转化监管沙盒机制”,允许在特定领域(如量子计算)试点跨境技术试验与商业化,实现风险共担。

二是健全政策资金协同支持机制。完善跨境技术转移税收与金融激励机制,对参与国际技术合作的企业给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设立“国际技术转移风险补偿基金”,为跨境技术贸易保险提供保费补贴。开展“技术出口信用保险”与“跨境技术融资担保”试点工作,降低中小企业跨境合作风险。

三是深化“引进来”与“走出去”的网络布局。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可以考虑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同时吸引国际机构落地我国,引导跨国企业参与合作,探索建立跨境技术要素流通机制,打造“技术引进-本地孵化-全球输出”循环体系,力争实现技术在国内外高效顺畅转移。

(四)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创新激励与保障机制

一是构建技术转移人才全链条培养体系。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可制定技术转移师能力框架,建立技术经理人认证体系。同时,推动高校设立“技术转移管理”“知识产权运营”等交叉学科硕士/博士学位点,与区域内高校合作设立技术转移学院,开设技术评估、知识产权运营等课程,并要求学生参与实际项目;与海外高校共建“技术转移硕士项目”,培养兼具技术、法律、商务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二是深化市场化激励机制改革。加大市场化薪酬与股权激励力度,技术转移人才薪酬与技术交易收益挂钩,允许其从技术转化收益中提取部分作为绩效奖金。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可探索“赋权+分成”制度,扩大高校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探索股权代持机制,解决国有资产管理障碍,完善风险共担与容错机制。

三是完善国际人才协同网络。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可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为主体构建人才库,并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建“国际技术经纪人联盟”,共享全球技术供需数据库。同时,利用地域优势,实施国际科技人才“双聘”与流动计划,允许外籍科学家在华担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简化工作签证与居留许可流程。

五、结论

(一)研究局限性

本文基于国外部分技术转移中心成功案例的研究,为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提供了一定参考,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制度差异导致的模式移植存在一定难度。德国和韩国的技术转移中心高度依赖市场化运作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国“政府主导+市场辅助”的模式还需进一步深化研究。二是区域禀赋的不可复制性。国外技术中心案例的成功离不开其所处区域的经济、科技、产业等外部条件。三是数据可得性与可比性问题。国外技术转移绩效评价指标难以完全适配中国国情。四是全球价值链重构的挑战。当前我国技术转移正面临全球产业链重构、供应链区域化、ESG约束强化等挑战。因此,国家技术转移中心高质量建设的研究应更注重历史经验与前沿预判的融合、全球共性与中国特色的融合、学术理论与产业实践的融合,以此支撑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在复杂变局中的高质量建设。

(二)总结

通过对德国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和韩国技术保证基金等成功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有力的支持、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专业化人才队伍以及多方协同合作。我国在技术转移领域虽然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在机制、产学研结合等方面还有提升空间。未来,建议以国际先进的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经验为参考,完善政策体系,推动体制改革,坚持通过机制创新、人才集聚、全球网络和政策突破,在本土化适配的基础上,打造亚太地区技术要素跨境流动的核心枢纽,构建起“全球技术甄选-本地集成创新-区域辐射扩散”的立体化技术转移体系,从而更好地发挥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升级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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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战略与运营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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