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复行绿色经济政策演变及 与中国合作管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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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杰 王继超 李慧琴

摘 要:绿色发展是全球经济未来前行之大势所趋。作为世界上最早的绿色经济倡导者和践行者之 一,欧复行在三十余年里制定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绿色经济政策,对其项下运营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诸多积极影响。本文首先对“绿色经济”概念以及欧复行自 1991 年成立以来的绿色经济政策演变进行较为详细的历史性回顾,之后就我国与欧复行在绿色经济领域内的过往合作与潜在机遇进行总结与分析,以期为双方未来进一步深化经济绿色转型合作理清思路和方向。

一、引言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EBRD),成立于1991年4月,总部设在英国首都伦敦,是一家享有国际盛誉的区域型多边开发金融组织,目前在全球拥有73家股东成员(其中含71个国家成员以及欧盟、欧洲投资银行等2家机构股东)。截至2021年底,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以下简称“欧复行”)在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雇员总数约2500 名,资产总额高达747.73亿欧元。欧复行是全球第一家在其任务中明确要求促进环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多边开发银行,绿色经济发展是该行自成立伊始一直最为关注和重点投资的核心领域之一。成立30余年来,欧复行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为其项下运营国(Operation Country)经济有效实现绿色转型做出了重大贡献。我国和世界其他多国经济目前亟待无碳化绿色转型,如何利用好欧复行绿色政策及其经验实现全球绿色目标,值得国内外业界每一位人士关注与深思。

二、绿色经济

“绿色经济”概念首次被正式提及,是在1989年英国三位环境经济学家向英国政府提交的一份名为《绿色经济蓝图》的报告中,不过,此份报告除了在其标题中列示了“绿色经济”字样外,并未对此概念予以进一步阐释。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为有效应对危机所带来的全球经济链条式衰退的复杂困境,绿色经济再次被世人侧目关注。当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首倡 “绿色刺激方案”理念,史上第一次明确了绿色经济投资的具体领域。

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对绿色经济的定义尚未达成统一共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11年将其定义为“一种可有效提高人类福祉和社会公平,并能显著减少环境风险和生态灾难的发展模式。本模式产业低碳,资源高效且社会包容。在其发展框架之下,收入与就业的增长应由减少碳排放和污染、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防止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服务消失的公私部门投资所驱动”。2016年,欧复行则将绿色经济定义为“一种市场经济。在其发展项下,公私部门投资之时,应特别关注并将经济活动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市场失灵之时,应通过改善政策和法律框架的手段予以解决,以便系统地考虑自然环境所提供服务的内在价值,管理相关风险并催化创新”。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定义相比,欧复行对绿色经济的诠释更倾向于方法论角度,在实践指向性方面略胜一筹,但目标清晰度略显不足。

三、欧复行绿色经济政策演变

欧复行绿色经济政策之演变,见证了世界经济由粗放型到集约型发展的根本性变革。从建行之初的隐性“绿色之核”,再到而立之年显性的绿色经济转型方略,欧复行绿色经济政策经历了长期的“理论—实践—再理论—再实 践”的动态发展历程。目前,欧复行所资助的全部项目均须采用严格的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标准,并受环境和社会绩效的强制约束,项目整体绿色要求极为严苛。为宣扬绿色环保理念及本行绿色经济配套支持政策,30余年来,欧复行也不断出台并逐步整合、优化本行绿色经济指引政策,并通过与项目所在运营国政府进行政策对话的模式,推动并监督欧复行绿色经济政策的落地生根,以促进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成功实现绿色转型。

(一)1991年—2015年

尽管绿色经济概念在欧复行官方文件中正式出现的时间较晚,但其“高效、和谐、持续”的核心理念却是欧复行自始至终坚守与遵循的发展要诀。1991年,欧复行成立伊始就创立了“可持续能源金融”项目,试图用资金导向模式引导欧 复行运营国境内的能源行业绿色发展,并于1994年成立“能效银团”,以专业化的精英资金团队资助并指导其项下的经济体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并由此降低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

为有效应对全球能源使用效率及气候环境变化等两大问题,2006年,欧复行整合既往能源政策并正式推出“可持续能源倡议”,将该行能源政策主攻方向集中于“能效”和“可再生”两个方面,旨在扩大银行经营区域的可持续能源投资,改善可持续投资的商业环境,消除市场绿色发展的关键障碍。2010年,欧复行在全球金融市场公开发售该行首支绿色债券——环境可持续债券,为该行“绿色项目组合”提供资金支持,首次将“绿色”一词正式引入本行的可持续经济发展政策之中。2013年12 月,欧复行董事会批准“能源行业战略”,旨在提高运营区域内的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危害,通过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绿色转型。

2014年,欧复行将“可持续能源倡议”提升至“可持续资源倡议”,在之前两大主攻方向基础上,又将水利用效率、材料使用效率以及适应环境变化等三个新领域融入自身倡议之中,进一步扩大了该行所倡议的可持续发展项目范围。2006—2015 十年间,除从第三方募集而来的资金外,欧复行自身在向其融资的1080个含有绿色成分的项目上独自投资共计193亿欧元,项目所在的资金池也高达1000亿欧元。 在此十年间,欧复行每年的绿色投资在其当年投资总额中的占比,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2014年该行绿色投资为本期间内的峰值,超过30亿欧元,占当年欧复行总投资的34%,与2006年同期相比高出两倍多;2015年,其绿色投资金额约为28亿欧元,占当年该行总投资的 30%(如图1所示)。

(二)2016年至今

保护和改善环境是现代良好市场经济的核心特征,也是欧复行推动经济转型进程的关键目标。 鉴于此,欧复行于2015 年推出并批准了“绿色经济转型”(Green Economy Transition,GET)方法,俗称“GET1.0版”转型方法,将带来环境效益的投资置于该行投资业务的核心地位。该转型方法自2016年1月起正式实施,规划期至2020年底,实为欧复行在绿色经济建设领域内的首个官方版五年计划,因此,2016年也成为了欧复行绿色经济政策发展史上最具有分水岭意义的一年。在此版转型方法指引下,欧复行继续加大吸引公私部门的资金和智力支持,通过政策对话、资金(项目)导向、技术援助“三位一体”的独特推进模式,助力项目运营国的经济顺利实现绿色转型。2016年11月,欧复行推出“绿色城市”计划,主要通过支持和刺激城市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运营国城市综合环境。2018年,欧复行启用“2019年—2023年能源行业战略”,其核心是通过去碳化促进能源行业绿色转型。为保障绿色经济转型的有效落地,欧复行又于2019年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公开发售环境弹性债券和绿色转型债券,以为更多的绿色项目推进保驾护航。截至2022年初,欧复行各类绿色债券共发行97次,共募集 55亿欧元,为欧复行项目运营国经济绿色发展,尤其是能源绿色转型提供了坚实有力的资金保障。

根据“GET1.0 版”转型方法,2016年—2020年间,欧复行年均绿色投资金额占其年度总投资平均额度将从此前十年(2006—2015)的 25% 提升至40%,同期欧复行绿色融资总额累计也将迈过180亿欧元门槛,年均绿色融资额也会超过 40亿欧元。后经实践证明, 2019年欧复行绿色投资占其当年总投资额的比例已达 46%,尽管2020年—2021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其绿色投资有所下滑,但截至2020年底,欧复行绿色投资累计已达181亿欧元。由此可见,欧复行的绿色投资业务整体表现已达到预先设定的目标(如图2所示)。

2020年,欧复行将本行绿色经济转型方法从1.0版升级至2.1版,以期为该行2021年—2025年间绿色经济赓续发展设定一个更高的目标,即到2025年实现年度绿色投资比例超过50%,并在此间每年实现减少至少2500万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与欧复行此前1.0版转型方法相比,新版方法考虑到新冠疫情给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并更多地强调了绿色经济在全球经济复苏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和历史机遇。此外,2021年—2025年新版转型方法拟采用一套有机的系统方法,以支持传统经济向低碳、弹性过渡。该体系方法包括:评估与国际气候协定(主要是《巴黎协定》)原则相关的项目;积极参与长期低碳战略和绿化金融体系发展政策的制定;加大环境、气候保护和弹性恢复等一系列优先发展领域的投资力度,具体包括绿色金 融、能源系统、工业脱碳、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可持续食品体系、绿色建筑和可持续连接等。

截至2022年6月,欧复行已在欧、非、亚三大洲的38个国家和地区累计实施6400多个项目,投资总额超过1700亿欧元,其中签署了360亿欧元的绿色投资,并资助了2000多个绿色项目,预计每年将减少1.04亿吨碳排放,由此可管窥欧复行对绿色经济的偏好。

四、与中国合作

(一)既往成果

我国于2016年初以非借款国身份正式加入欧复行,成为该行在全球的第67名股东成员。同年5月和6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中国丝路基金分别与欧复行签署谅解备忘录,旨在巩固和深化友好合作,在双方彼此共同关注的地区协作投资及开发建设。此后,中国与欧复行在多个领域内进行的平等、务实、互利合作均取得了实质性提升和进展。在绿色经济发展项下,我国政府与欧复行一直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转型、“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洲投资计划”的对接,以便为我国相关金融、建筑、环保企业参与该行在所运营国别或区域开展多种形式的绿色项目合作创造更多的有利时机。

近年来,尽管中国相关企业在开拓欧复行项目所取得的成绩并不尽如人意,但却也是可圈可点。目前,中国已是欧复行的联合融资方,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国内多个金融机构或企业已经多次与欧 复行进行联合投资,其中中国工商银行目前已成为欧复行银团贷款的第三大投资方;中国铁建、中国电建、中国交建等多家建筑企业在东南欧和中亚地区诸国成功中标或实施多个欧复行绿色基础设施和新能源开发建设项目,累计项目总额已突破10亿欧元。中国与欧复行的绿色合作,为国际双边甚至是多边绿色经济互利合作树立了引以为傲的典范。

(二)前景展望

实践证明,欧复行绿色经济政策可有效助推项目所在地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循序渐进地实现绿色跨越。欧复行在各个运营国开展业务时,珍视各国的基本国情,通常会因地制宜地为每个国家制定一整套专属的绿色因应之策。 在该行绿色经济政策的影响下,目前欧复行多个项目运营国绿色经济转型均呈现出积极态势,尤其是在节能环保、新能源开发、低碳减 排、碳中和等方面表现不俗。这些方面的绿色投资,也正是欧复行日后重点推进与投资的核心方向。鉴于我国已于2020年 9月正式提出到2060年全面实现碳中和目标,我国接下来几十年的绿色经济快速发展之路前景可期,而我国与欧复行之间在绿色经济方面的合作机遇与发展潜力也将不可限量。考虑两者之间相对比较优势,未来双方可着重在绿色债券发行销售、传统能源转型升级、新/超级能源开发利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碳捕捉及碳中和技术创新推广等五大领域,以共投和/或共建的方式优先合作。

欧复行对所资助的项目几乎全部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对所有参与方的造假、贪腐等负面行为均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因此,我国相关企业在参与欧复行相关项目时,务必牢记并遵守该行道德、透明和诚信的标准,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均须秉持合法合规理念,切忌触犯欧复行的“七出之条”(即腐败、欺诈、胁迫、共谋、 妨碍、盗窃、滥用银行资源等七种禁止行为),尤其是腐败、欺诈、胁迫、共谋等四大“罪状”,以免遭受欧复行单独制裁或触发该行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等其他四家国际多边开发银行的交叉制裁。

五、结束语

绿色发展是全球经济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欧复行的绿色经济政策,经过30余年的理论创新与勠力践行,创造性地提出了诸如绿色经济转型、“政策对话、资金(项目)导向、 技术援助”三位一体推进模式等颇具亮点的运营方略,值得世界各国和地区在经济绿色转型过程中学习和借鉴。中国目前正处于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历史关口,因此与欧复行的合作潜力巨大且前景广阔。未来,我国相关企业可与欧复行重点在绿色债券联发联售、新旧能源升级换代、绿色基础设施开发以及碳捕捉碳中和技术创新推广等领域开展优先合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世界经济全面实现绿色转型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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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BRD. Green Economy Transition Approach 2021-2025[R]. London: 2020: 10-33.

[3] 曹慧 .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 [M]. 北京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2021:27-66, 131-154.

[4] EBRD. Green Economy Transition[R]. London: 2016: 4-8.

[5] UNDESA. A Guidebook to the Green Economy[R]. New York: 2022: 8-9.

[6] 王浩杰,彭银珍,林航 .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基础设施项目特点及中国企业投标策略 [J]. 海外投资与出口信贷,2022(3):13-15.

[7] EBRD. 20 Years of Investing in the Green Economy[R]. London: 2011: 4-14.

【本文系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团体标准立项计划《“走出去”企业合规管理指南》(CAIT2022-001 号)和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2022 年财政部委托研究工作“利用国际资金助力中国企业开展国际工程项目”(﹝ 2022 ﹞ 084 号) 之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迪威尔石油天然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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