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京东 徐 顼(平潭综合实验区投资促进集团有限公司)
摘 要:微短剧已成为数字经济时代文化产业的新兴增长极。本文分析了我国微短剧产业的发展现状与挑战,并基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在全国首创的微短剧数据资产化服务体系和微短剧数据资产运营模式的实践经验,提出应强化微短剧的数据政策支持、丰富数据产业生态、完善数据基础设施、畅通数据流通交易,进一步释放数据新质生产力的乘数效应,助力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数字经济;数据资产;微短剧;新质生产力
近年来,微短剧凭借“时间短、节奏快、密度高、反转多”的内容特点,吸引了大量互联网用户,产业规模实现爆发式增长,成为文化产业的热门新赛道。中国网络视听协会发布的《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5)》显示,截至2024年12月,微短剧用户规模已达6.62亿人,微短剧应用软件使用时长和即时通信软件基本持平,使用率高达59.7%。然而,微短剧产业当前仍面临粗放式发展困境,数据价值挖掘不足、中小企业盈利困难、版权保护有待加强等一系列挑战依然严峻,亟待新质生产力赋能以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是重要的新型生产要素,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引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为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实现数据资源高效流通,激活数据生产力指明了方向。在文化产业领域,文化数据资产化的价值正日益显现。文化数据资产化是指通过技术手段深度挖掘文化数据的经济价值并将其转化为数据资产的过程。文化数据资产化将文化数据价值显性化,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文化市场资源配置,创新文化服务商业模式,推动文化产业持续发展壮大。作为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新兴视听内容形态,微短剧蕴含海量的数据资源。如何深入挖掘微短剧的数据价值并将数据要素转化为可确权、可估值、可交易、可运营的数据资产,实现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将成为决定微短剧产业能否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型升级的关键因素。在此背景下,基于微短剧产业发展现状和面临挑战,研究数据资产赋能微短剧产业发展平潭实践的实施路径,提出进一步推进微短剧数据资产化发展的对策建议,不仅有助于填补微短剧与数据资产两大领域交叉研究的空白,还为我国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兼具理论创新价值与实践指导意义。
一、我国微短剧产业发展现状
(一)政策环境
2020年是我国“微短剧元年”。自2020年起,我国微短剧行业监管体系开始建立并逐步经历基础规范、专项整治、分级管理、创新引导的发展路径。2020年8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在备案系统新增网络微短剧门类,首次把微短剧纳入网络视听监管,标志着微短剧正式被官方认可,成为除影视剧、电影、动画片以外的第四种网络影视作品;2020年12月,广电总局出台《关于网络影视剧中微短剧内容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将微短剧定义为单集时长10分钟以内的网络影视剧,明确其审核标准与传统影视剧相同。
2022年,我国微短剧监管进入纵深推进阶段。2022年4月,微短剧被纳入发行许可管理范畴,必须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方能上线;2022年11月,广电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 实施创作提升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引导网络微短剧规范有序发展;2022年11月下旬开始,针对“小程序”类微短剧,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12月,出台《关于推动短剧创作繁荣发展的意见》,首次提出培育壮大短剧创作主体、构建现代短剧传播格局和市场体系等支持举措,政策基调由单向管控转为监管与引导双向发力。
2024年,微短剧监管政策实现创新突破,进入分级治理阶段。2024年2月,广电总局实施微短剧“分类分层审核”制度,根据投资金额与题材,将微短剧划为重点微短剧、普通微短剧、其他微短剧三种类别,分别对应不同的审核备案流程,同时配套推出“白名单”制度与“总编辑内容负责制”;2024年6月,《关于微短剧备案最新工作提示》正式实施生效,进一步细化分级规则,搭建“总局—省局—平台”三级审核体系,明确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平台主体责任,不允许未经审核备案的微短剧上网传播。
2025年,微短剧监管政策目标更加多元,兼顾规范管理与引导创新。2025年1月,广电总局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推动微短剧与文旅、科普、普法、非遗等应用场景深度融合,鼓励打造新的商业模式和经济业态,赋能多行业发展。《“微短剧+”价值创造洞察报告(2025)》显示,截至2025年4月30日,广电总局“微短剧+”六大创作计划已累计推荐9个批次共276部剧目,其中,“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推荐剧目达到241部,总播放量超60亿。
除了国家层面,各地区也在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微短剧+”创作计划。《“微短剧+”价值创造洞察报告(2025)》显示,2024年以来,已有至少25个省级行政区推出60个以上微短剧相关创作计划、大赛及扶持政策。以福建省为例,2025年3月,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启动实施《微短剧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出“微短剧里看福建”创作计划,提出每年安排1000万元重点支持在福建拍摄、拍福建故事的作品,力争在2027年底前培育100家优质微短剧创作生产机构,推出100部“闽派”微短剧精品。
(二)产业发展特点
1.市场爆发式增长
《2024中国微短剧产业研究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微短剧市场规模仅为3.68亿元。据DataEye研究院《2025年H1微短剧行业数据报告》,2024年我国微短剧市场规模已达505亿元,首次超越国内电影票房规模,2025年预计可达634.3亿元,2027年市场规模预计进一步攀升至856.5亿元,年均增长率19.2%,增长潜力远超传统影视行业;免费微短剧的高速增长成为推动我国微短剧市场规模快速扩张的重要力量,2025年预计规模约为350亿元,同比增长40%,占整体市场规模的55%左右;与之对应,我国微短剧用户基础也在持续扩大,截至2025年6月,我国微短剧用户规模已达6.96亿人,占网民总数近70%。《“微短剧+”价值创造洞察报告(2025)》显示,微短剧用户年龄结构呈现全年龄段覆盖特点,超20%的用户预计在2025年每日看剧时长增加至少1小时,用户的消费黏性不断提升。
2.产业生态向多元化演进
在政策引导与市场驱动下,微短剧正突破传统的单一娱乐产品形态,产业链从单一内容生产逐渐延展为“内容—场景—消费”跨界融合生态网络。在市场供给端,微短剧创作主体多元化特征日渐凸显。《“微短剧+”价值创造洞察报告(2025)》显示,2025年,我国微短剧行业相关企业已突破8万家,包括网文业务公司(拥有丰富的热门IP储备)、MCN机构(拥有成熟的剧情视频创作营销体系)、广告业务公司(拥有品牌资源与内容策划经验)、传统影视公司(拥有丰富影视相关资源)等。除了市场主体外,地方政府与媒体机构也在积极利用微短剧内容出圈和价值再造,优势赋能地方特色资源,扩大政务和文化宣传影响力。在播出端,微短剧播放渠道从抖音、快手等传统短视频平台全面拓宽至中长视频平台、搜索引擎、游戏直播平台、电商平台,甚至上星播出。《“微短剧+”价值创造洞察报告(2025)》显示,2024年已有超过30部微短剧在全国省级卫视播出,收视规模超5亿。在场景端,“微短剧+电商”“微短剧+游戏”等产业链衍生模式频出,催生多元商业模式和应用场景。“微短剧+电商”模式为电商品牌打造定制微短剧,在重要销售节点宣传购物活动。如,在京东平台上,多个品牌发布定制微短剧,剧中挂载商品活动链接,用户在观剧过程中可一键购买,实现“边看边买”。“微短剧+游戏”模式利用真人演绎的微短剧,为游戏品牌打开传播新路径。如手机游戏《和平精英》于2025年2月推出电竞题材短剧《想去你的2025》,在抖音平台单日播放量突破1.1亿,全网话题量达4亿,成为现象级作品。
3.行业资源向中心化集聚
在平台端,国内头部微短剧播放平台的竞争优势明显,马太效应突出。以热力值这一指标为例,该指标主要反映微短剧平台内容的活跃程度,热力值越高,代表微短剧平台内容在媒体投放市场的活跃度和吸引力越强。目前,国内微短剧行业热力值分布高度集中于头部平台,DataEye研究院《2025年H1微短剧行业数据报告》显示,2025年上半年,国内排名前10名的微短剧平台合计贡献全行业85%的热力值,其中前4名(番茄、河马、麦芽、九州)合计占比高达61%。相比之下,排名第11至20名的平台热力值贡献占比仅为9.8%,排名20名之后的其他平台热力值贡献占比仅为5.2%,差距明显;在制作端,国内微短剧制片企业在地域分布上集聚效应显著,陕西、河南、浙江的制片企业数量位列前3名,合计贡献全国微短剧市场60%的产能。据媒体公开报道,以河南省为例,仅郑州市就汇聚超800家短剧制作企业,从业规模约3万人,日均可开拍100部短剧。在出海端,头部效应同样明显。根据媒体公开报道,以下载量和收入两项指标为例,2025年上半年,海外微短剧市场中共有309款微短剧APP,其中下载量排名前20名的APP,在市场总下载量中的占比高达78%,绝大部分流量被少数头部APP垄断;两家头部APP,ReelShort收入高达2.26亿美元,DramaBox收入也达到1.84亿美元,两者相加突破4亿美元,在收入排名前20名的APP总收入中占比超过45%,而尾部产品 Kalos TV 收入不足两千万美元,相差十余倍。
二、微短剧产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数据价值挖掘不足
1.数据底座缺失
目前,国内微短剧拍摄周期普遍在7至15天,制作方多以“模板化剧本+固定班底”模式快速批量复制生产作品,没有配备专业技术团队和数据管理平台对作品内容数据进行留存分析。平台方普遍存在重播出、轻沉淀问题,多数平台只关注流量投放,未充分重视用户观影路径、付费节点等数据产生核心环节,虽然剧集播放过程产生大量日志,却无法转化为可供二次开发的高价值数据资产,形成“高数据流量—低数据资产”的倒挂现象。
2.长尾价值流失
由于微短剧题材高度雷同,用户留存率较低,平台算法优先推荐头部高热内容,除了少数精品长尾老剧外,绝大多数作品生命周期较短。《2025年H1微短剧行业数据报告》显示,2025年上半年我国微短剧新剧平均投放时长仅为8.2天,难以获得二次推荐,剧集完播下线后大量播放、弹幕、付费记录随之清空,“一次性数据”永久流失。受限于数据流通壁垒,大量同质化作品的剧本、服装、道具、场景等关键内容数据和平台端历史播放数据无法积累沉淀和流通共享,没有形成高质量训练数据库,难以有效支持后续其他作品的剧本优化、减少同质化程度以及进一步提升新剧的内容质量和付费转化率。微短剧产业海量数据价值并未充分实现。
(二)中小企业盈利困难
1.融资成本较高
目前,国内大多数微短剧制作企业为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成本高的生存挑战。大多数微短剧企业采用轻资产运营模式,通过租用现有拍摄场地和设备,降低资金投入压力,但由于缺少银行认可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获得银行授信难度较高,只能以应收账款质押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成本远高于其他行业平均水平。尽管上海等少数城市已开始试点支持微短剧项目开展版权质押融资,但在实际操作中,传统版权质押融资仍面临评估困难、流通性差、处置渠道缺失等诸多堵点痛点。
2.收益模式脆弱
在精品化趋势下,微短剧制作成本不断提高,普通微短剧的平均制作成本在每天5万元左右,精品微短剧则达到每天10万元左右,是普通微短剧的2倍。除了头部企业可凭借内容分账和广告分成实现盈利,大部分微短剧企业更多依靠政府补贴或专项基金扶持维持运营。一方面,中小企业难以获得品牌电商的合作邀约,广告植入收益较少;另一方面,受限于制作成本,中小企业出品的爆款数量极少,作品播放量普遍不高,获得的收益分账难以覆盖制作成本,且平台分账往往滞后3至6个月,导致企业现金流紧张,资金周转困难,只能被动采用“垫资拍摄”模式,导致成本收益进一步失衡。一些微短剧企业因现金流枯竭,生命周期不足一年。
(三)版权保护有待加强
1.侵权形式多样
由于盗版技术门槛低、成本小、隐匿性强,微短剧侵权现象相当普遍。目前,盗版团伙的盗版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自制内容盗播全片,剪辑长视频上传互联网,通过利用录屏、网页抓取等软件可在1小时内完成盗版内容上线,成本不足正版制作的1%,或通过伪造版权证明非法上传盗版资源;二是通过搜索引擎引导用户登录非法站点观看盗版内容以及部分因违规下架的微短剧;三是在电商及社交平台分享网络云盘链接,低价售卖涵盖大量盗版内容的实时资源更新库。据行业估算,盗版导致的产值损失高达200亿元,严重制约微短剧产业可持续发展。
2.维权成本高企
由于微短剧发行数量庞大,远超监管核查能力,微短剧侵权监管仍以事后追责为主。未经授权的账号常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替换视频标题、封面、关键词等方法规避平台的自动识别监测,目前针对违规发布盗版资源的账号,平台多以封禁账号和下架资源作为处罚,但微短剧黄金传播周期仅7至15天,不同平台的认定和处理标准不统一,部分平台投诉处理效率不高,下架处罚常滞后于作品传播周期,正版收益已被盗版内容分流,难以真正起到震慑作用。此外,微短剧传播渠道复杂,侵权行为往往跨平台扩散,除了视频软件外,盗版内容还流传于微信小程序、网络云盘、社交媒体等,创作者面临难发现、难取证、难溯源、耗时长、赔偿低等现实困境,无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数据资产赋能微短剧产业发展的平潭实践
(一)培育数据要素服务生态
平潭综合实验区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引领带动作用,于2024年5月成立区属国有数据资产运营公司,专门从事数据资产化服务和数据资产运营工作,围绕文旅、生物医药、跨境电商等重点场景,在数据要素交易、流通、融资等关键领域持续创新探索,打造多个极具推广价值的案例。2025年3月,平潭首家数据要素产业园正式成立,招募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优质数据生态合作伙伴,带动数据要素服务资源快速集聚,为入驻产业园的企业提供“数据合规审查—质量评价—价值评估—数据登记—资产入表—价值实现”的数据资产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助力企业精准挖掘数据潜在价值,极大降低企业数据资产化成本,让数据从企业内部走向市场交易的“第一公里”畅通无阻。
(二)构建微短剧数据资产化服务体系
围绕微短剧数据资产化,平潭于2025年5月成立全国首个微短剧数据资产运营中心,打造“1+1+X+Y”服务体系(“1个数据要素产业园+1个微短剧数据资产运营中心+X个分中心+Y个数据服务生态伙伴”)。依托数据要素产业园的数据服务生态伙伴资源,微短剧数据资产运营中心可协助入驻的微短剧企业将作品视频流、文案等关键数据转化为可确权、可估值、可交易、可流通的数据资产。在平潭以外地区设立微短剧数据资产运营分中心,探索“数据飞地”创新模式,充分发挥分中心“触角”“探头”作用,汇聚各地海量微短剧数据资源,实现微短剧数据资产化服务走出福建、辐射全国。
(三)打造微短剧数据资产运营“平潭模式”
在定向受让微短剧数据资产运营收益权后,平潭微短剧数据资产运营中心通过运营微短剧数据资产获得运营收益,并按约定比例定期为微短剧企业提供收益分成,微短剧企业可将其继续投入后续作品的拍摄制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除此之外,平潭区属国有企业充分发挥金融牌照优势,围绕数据产业链创新金融产品,推出“数易宝”“数据交易宝”等数据融资担保产品,并计划设立“数据要素股权投资基金”,为微短剧数据资产创造更加多元的流通渠道和增值空间,实现“内容创作—数据资产—交易流通—金融赋能”全链条闭环。在数据资产赋能下,微短剧作品商业价值得到提升,有效破解微短剧行业普遍面临的版权保护和资金难题。
可复制、可推广的微短剧数据资产运营“平潭模式”,真正实现了从数据生产到数据运营再到数据价值倍增释放,预计可吸引数千部微短剧以数据资产形式落户平潭,助力打造我国东南沿海最具特色的微短剧行业数据资产集聚高地。海量数据资产落地不仅可以引导产出更多诠释平潭元素、讲好平潭故事、宣传平潭品牌的正能量微短剧精品,为平潭国际旅游岛带来丰富的流量资源,还可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与“微短剧+”的行业叠加赋能效应,形成一批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助力培育新兴产业集群,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加快推进微短剧数据资产化发展的建议
(一)强化数据政策支持
鼓励各地区立足数据资源禀赋优势,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坚持系统谋划、前瞻布局,突出应用牵引、实数融合,优化本地数据产业空间布局,形成特点鲜明的数据产业发展格局。支持制定出台数据资产化配套政策,将数据资产化相关内容纳入国家“十五五”发展规划中,引导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资产交易等数据资产化相关活动,充分释放数据新质生产力的乘数效应。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设立首席数据官、数据管理部门和数据业务子企业,提升企业数据管理和创新研究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微短剧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依托“揭榜挂帅”机制深化产学研用一体化合作,加强行业普惠性数据技术研发,打造数据产业创新联合体。
(二)丰富数据产业生态
支持推广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实践模式,引导各地高标准打造一批数据要素产业园,培育一批从事数据经纪、数据咨询、数据标注、数据合规、数据质量评价等业务的专业数据服务商,引进一批法律、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机构和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数据资产化成本,提高经济效率。鼓励围绕本地“微短剧+”特色产业链挖掘数据创新应用模式,开展产业链数据要素整合利用,开发一批优质数据产品,建设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打造一批“数据要素×微短剧”典型案例,开展示范场景应用推广和数据产品供需对接,促进产业链各环节深度融合,真正实现以数据链赋能产业链的数据资产价值倍增。
(三)完善数据基础设施
鼓励微短剧企业建设企业数据空间、行业数据空间等数据基础设施,作为微短剧数据资源整合、管理和应用的可信技术底座,围绕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平台播放全生命周期,实现信任管控流、数据资源流与服务价值流协同共进。加强数据脱敏、数据水印、数据安全态势感知等数据安全技术应用,推进区块链存证、数据托管、隐私计算、智能合约等数据流通利用技术部署,构建“拍摄即确权”“上架即产品”“交易即价值”的数据价值动态释放路径,实现“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数据安全治理。指导构建全国数据空间合作生态体系,加强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创新共建共治共享的数据使用、协同治理、收益分配机制,打造安全、高效、开放的微短剧数据资产运营管理体系,在保障数据隐私和安全的前提下,以数据合规流通与共享利用为抓手推动数据链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四链”深度融合发展。
(四)畅通数据流通交易
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相关制度体系,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加快推进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支持打通全国各地数据资产交易互通互认机制,破解各地数据交易机构“各自为战”的现实困境,推进各方需求互动、标准互通、产品互认、主体互信、资源共享和服务共用,实现微短剧数据资产“一地上架、全国通认、全网共享”,推动微短剧数据与其他行业数据的多源融合创新应用,促进数据要素在自由流通中释放价值。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微短剧企业融资需求,开发设计数据资产质押贷款、数据资产融资担保、数据资产证券化、数据信托、数据保险、数据股权投资基金等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探索通过安全合规渠道在香港资本市场发行基于数据资产的现实世界资产通证化(RWA)产品,吸引境外资金参与微短剧数据资产的投资,为微短剧企业跨境融资创造多元化收益渠道。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模式,加快推动金融资源赋能微短剧数据产业生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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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京东系平潭综合实验区投资促进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省派挂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经济师,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徐顼系平潭综合实验区投资促进集团法人、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