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青(河北经贸大学)
摘 要:当前,我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单纯依赖要素投入的规模扩张模式难以为继,亟须构建一套可科学反映创新驱动、结构优化、效率提升的核算与监测体系。为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引导国民经济转向效率驱动和创新驱动,本文建议将全要素生产率(TFP)的测算、评估与应用纳入“十五五”国民经济核算框架,并从明确TFP核算的战略定位与制度安排、构建科学统一多层次的全要素生产率核算框架、夯实数据基础与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强化核算结果的应用与政策引导等四个方面进行详尽阐述。
关键词:全要素生产率;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更是强调“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新质生产力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全要素生产率(TFP)作为衡量技术进步、效率改善、规模效应、制度创新等无形要素对产出增长贡献的关键指标,是驱动经济长期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其重要性随着我国经济转型持续凸显。
传统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以国内生产总值(GDP)为核心,虽能反映经济总量规模,但在衡量发展质量、效益与可持续性上存在局限。当前,我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单纯依赖要素投入的规模扩张模式难以为继,亟须构建一套可科学反映创新驱动、结构优化、效率提升的核算与监测体系。将TFP的测算、评估与应用纳入“十五五”国民经济核算框架,既是对高质量发展理念的制度性落地,也能为各级政府和企业转变发展理念、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创新升级、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精准指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与深远战略意义。
为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引导国民经济转向效率驱动和创新驱动,建议将TFP纳入“十五五”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一、明确TFP核算的战略定位与制度安排
一是提升核算层级。建议在国家“十五五”规划编制中予以统筹考虑,可由国家统计局牵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尽快启动相关准备工作,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将TFP的定期测算与发布从学术研究层面升级为官方正式统计核算工作,明确其与GDP同等重要的“质量型”核心指标地位,用于评估全国及各地区经济增长质量。
二是建立制度化测算体系。制定全国及地区全要素生产率测算规范,统一测算方法(优先明确增长核算法、生产函数法的基础应用地位,其他方法作为补充参考)、数据统计口径、基期调整周期(建议每5年调整一次)和发布频率(初期按年度发布,成熟后逐步过渡至季度快报),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区域可比性和时间连续性。
三是纳入规划与考核体系。建议在“十五五”规划纲要中设立“TFP年均增长率”的预期性目标,并将其纳入地方政府经济发展质量考核的加分项指标,与产业结构优化、研发投入强度等指标联动,引导地方政府彻底摆脱“唯GDP”的发展倾向。
二、构建科学统一、多层次的全要素生产率核算框架
一是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在完成全国及省际宏观TFP核算的基础上,分阶段推进细分领域核算——“十五五”前两年实现工业(分行业)、服务业(重点覆盖生产性服务业)、农业的TFP测算;后三年逐步拓展至城市群、经济带等区域单元,以及营收超亿元的重点企业,形成“国家—省—行业—重点企业”多层次、立体化核算体系,精准定位效率提升的优势领域与短板环节。
二是深化动力分解。在总体TFP测算基础上,统一分解工具,将TFP增长明确分解为技术效率变化(含管理优化、资源重组效应)和技术进步变化(含创新成果转化、技术引进吸收效应),并同步测算规模效率变化,为针对性制定政策提供精细指引(如对技术效率低的地区侧重管理改革,对技术进步慢的行业侧重创新扶持)。
三是探索绿色TFP核算。逐步将能源消耗量、资源消耗量和碳排放量及其强度指标等纳入核算框架,参考生态环境部的环境统计年报数据,构建“绿色全要素生产率(GTFP)”指标,并优先在高耗能行业(如钢铁、化工、电力)和生态敏感区域开展试点核算,为绿色转型成效评估提供量化依据。
三、夯实数据基础与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一是强化数据保障。整合工业、科技、能源、环境、人社等部门的行政记录数据,建立国家级“全要素生产率核算综合数据库”。重点补齐无形资产统计短板,将企业研发投入、专利授权量、数字技术应用成本、人力资本质量(如技能培训时长、学历结构)等纳入常态化统计范围。
二是推动数据共享与整合。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建立数据共享白名单制度—在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实现统计、税务、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的企业登记、纳税、进出口等数据衔接,为精准测算资本存量(如固定资产折旧)、劳动投入(如实际工作时长)等基础变量提供支撑。
三是加强技术能力建设。每年组织1—2次全国性TFP核算专业培训,覆盖省、市两级统计人员,重点普及测算理论与软件操作。联合高校、科研机构设立“TFP核算研究专项”,开发适配中国经济结构的测算模型(如考虑数字经济溢出效应的改进生产函数)和智能化计算工具。
四、强化核算结果的应用与政策引导
一是建立定期发布与解读机制。参照GDP数据发布流程,可在每年3月发布上年度全国及各省TFP报告,同步通过国家统计局解读会议、主流媒体专栏等形式,用通俗语言解读TFP变化背后的经济逻辑,向社会传递高质量发展理念。
二是服务宏观决策。将TFP变动趋势作为制定产业、科技、区域政策的核心参考——对TFP连续两年下降的行业,开展专项调研并出台效率提升行动方案等;对TFP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总结其经验并在全国推广。
三是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定期发布重点行业TFP标杆企业名单,将TFP数据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TFP水平作为信贷审批的依据,引导投资者优先选择TFP高增长的企业,激励市场主体从“要素投入扩张”转向“技术创新+管理优化”的发展模式。
总之,将TFP纳入“十五五”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并非简单增加一个统计指标,而是推动发展理念深刻变革、引领中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关键制度设计。它能帮助我们更清晰地洞察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更精准地评估政策的长期效果,更有效地引导资源向高效、创新、绿色领域配置。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的发展任务,我们应抓住“十五五”规划编制的契机,率先建立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指挥棒”,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与决策支撑。
(作者为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经贸大学研究员、京津冀协同发展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主任)